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广州市民政局属下的精神病专科医院,正处级单位,首批成为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(相当)定点医疗机构。该院始建于1973年,地处广州市石井街东秀路。
医院占地面积24.48万平方米,建筑面积3.5万多平方米。人员编制600名,现有在编职工356人,临时工108人,其中医务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队伍的70%以上,高级职称8人,中级职称28人。
医院集治疗、收养、救治、康复功能为一体,主要收治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、无固定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“三无”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。该院核定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,现设有12个病区、1个门诊部,目前已收治病人为1000多人。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要求,确定由该院负责为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提供医服务。同时确定在该院扩建500张床位的救治病区,收治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,现已完成土建工程,将于2006年5月投入使用。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要求,确定该院为市特困人员重大疾病临终关怀医疗机构。
医院贯彻民政部“养治结合、供养与康复并重”的办院方针,主要诊疗科目有精神科、精神卫生、社区防治、临床心理、康复治疗以及各类精神病评定。特别设计了该院的康复流程,实行三级开放,采用“医疗、工疗、娱疗、教育”等手段,开展各种康复活动,并与香港利民会合作,开展全国较早的职业治疗项目,创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康复模式。该院配备有常规的诊疗设备,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要。在病房管理上,实行封闭式、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,适应了各类病人的需要。
医院在市委、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怀和支持下,不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。近年来,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,先后荣获“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”、“广州市文明单位”、“广州市花园式单位”等称号。